孙春祥简介

作者: 时间:2019-11-10


孙春祥,男,汉族,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。19654出生于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,19867月参加工作。1993年获得律师资格,2005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“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”硕士学位。主要讲授《道德与法律》、《国际商法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职业生活中的法律》、《以案说法》课程。在工作中发表了“行使沉默权是否意味着放弃自我辩护”、 “论高校德育教学的基本原则”、“关于农业考古中推定的法律思考”、“关于农业考古证明标准的法律思考”、“关于畜牧业法学建立的思考”、“关于耕地法定判断标准的思考”、“关于推定的基础事实的证明标准的思考”、“论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法律属性”、“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需要强调的四个方面”、“长征精神之实质”等文章。主持和参与了“进城务工人员实用法律知识普及读本”、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内化为公众的自我价值观”、“《预防和化解重点领域社会矛盾研究》”等多项科研项目。在担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法律顾问期间,为学院近百个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,多次代理与学院有关的诉讼和仲裁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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